关于铜陵市同方信息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宣告破产 暨后续破产财产处置事宜的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06/01 阅读次数:301

关于铜陵市同方信息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宣告破产

暨后续破产财产处置事宜的通知书

致铜陵市同方信息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陵中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破产案件进程,现将同方公司破产程序的最新进展及后续安排通知如下:

一、同方公司被裁定终止重整计划并宣告破产

同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于20231215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31218日获铜陵中院裁定批准,但因投资人未能投入资金,导致重整计划尚未能实际执行,破产重整执行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破产进程,避免社会矛盾进一步扩大,管理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申请,铜陵中院于2025526日作出裁定终止同方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同方公司破产。

二、管理人将依法处置破产财产

同方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破产程序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管理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120日同方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结合第八次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破产财产变价出售方案的报告》中的具体安排,依法对同方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处置。

三、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介绍

根据202112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变价的主要内容如下:

1、破产财产情况:同方信息港ABCDEF未售部分房屋以及创意园别墅区、地下车库未售部分。

2、财产变价的具体方式:

【线上公开拍卖】采取部分整体拍卖以及部分分割拍卖的方式进行。

【线下销售转让】作为线上拍卖的补充或并行方式。

3、财产变价出售价格幅度:

【线上公开拍卖价格】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为评估价的90%;再次拍卖: 若第一次拍卖流拍,管理人可以下调拍卖保留价进行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为前次起拍价的10%;变卖: 若两次拍卖均流拍,管理人可以采取变卖的方式进行出售,变卖的价格不能低于第二次流拍价的90%

【线下销售转让价格】破产财产对外线下销售时,销售价格以及销售政策的制定由管理人报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管理人执行。

网拍期间的线下销售价与网拍价同步。

管理人将勤勉尽责,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决议执行职务,及时向各位债权人通报破产财产处置的进展情况。请各位债权人关注后续通知。

铜陵市同方信息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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