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海岩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9 阅读次数:929

关于安徽省海岩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皖0722破申2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5日作出(2020)皖072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省海岩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1月29日作出(2021)皖0722民破3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保证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安徽省海岩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安徽省海岩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0月27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住所地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枞阳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园)。经营范围为:PVC管材、管件及各种型材生产及销售;纸尿裤、卫生巾、PP熔喷布、无纺布及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二、工作要求

对债务人资产、负债状况及净资产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一式六份。

三、资质要求及材料提交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具备经营范围涉及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业处罚的承诺(原件);

32016年至今,机构有不少于两项资产评估工作业绩(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项目现场负责人有不少于一项资产评估工作业绩(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并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4、项目陈述书(原件),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组成、预计完成时间、报价以及优惠等等。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加盖机构公章。

四、费用提示

1、本次评估过程产生的人员、差旅等所有相关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本项目费用的支付方式:管理人执行分配方案时一次性付清。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在2021年5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现场送至或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本管理人所在的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财富广场A座12楼,联系人:查律师,联系电话:18305627789

管理人将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定,最终选定的机构进行委托,未选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对于最终选定的机构,管理人将向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安徽省海岩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05月09日